桃園縣立永安國中102學年度第二學期健康促進健康體位
班際跳繩比賽競賽辦法
一、 宗旨:為推展本校運動風氣,提昇學生運動品質,提升對正常體位的注重,特舉
辦班際跳繩比賽。
二、 依據:依據教育部八十八年二月九日台〈八八〉體字第八八0一三四五四號函辦理。
三、 主辦單位:訓導處。
四、 承辦組別:體衛組。
五、 協辦單位:各處室、訓育組。
六、 比賽日期:102年03月29日上午08點至10點。
七、 比賽裁判:本校組長、組長。
八、 比賽地點:本校風雨教室。
九、 比賽組別:1.各年級組,各班至多可報名兩隊,報名兩隊者,需以A、B區分隊
別,例如901A隊、901B隊。
十、 參加資格:1.團體組:本校男女學生,以班級為單位報名參加。
十一、 比賽方式:1.團體組:每班派一隊組隊參加,每隊七人(含搖繩),計時三分鐘,以「連續次數最多」為優勝,共進行兩次,成績採計以較優者為最終成績判決。
十二、 比賽用具:由體衛組統一提供跳繩。
十三、 賽制:各組採計時計次,擇優最佳成績頒獎。
十四、 報 名:
1.手續:體育股長以正楷填寫報名單送交體衛組。字跡潦草不予受理
2.團體人數:每隊以七人為限
3.報名日期:比賽當天中午填報報名表。
4.報名地點:訓導處體衛組。
十五、 抗議:所有判決以裁判為最終判決。凡對裁判判決有疑義者,由隊長提出,
其餘隊員一律不得提出抗議。
十六、 獎勵:1、團體組:各年級團體成績第一名,獎品乙份,參加同學記嘉獎1次,
平時體育成績加1分。
各年級團體成績第二名,獎品乙份,體育平時成績加一分。
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正補充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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