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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縣立永安國中102學年度第二學期健康促進健康體位

班際跳繩比賽競賽辦法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宗旨:為推展本校運動風氣,提昇學生運動品質,提升對正常體位的注重,特舉

辦班際跳繩比賽。

二、    依據:依據教育部八十八年二月九日台〈八八〉體字第八八0一三四五四號函辦理。

三、    主辦單位:訓導處。

四、    承辦組別:體衛組。

五、    協辦單位:各處室、訓育組。

六、    比賽日期:102年03月29日上午08點至10點。

七、    比賽裁判:本校組長、組長。

八、    比賽地點:本校風雨教室。

九、    比賽組別:1.各年級組,各班至多可報名兩隊,報名兩隊者,需以A、B區分隊  

別,例如901A隊、901B隊。

十、    參加資格:1.團體組:本校男女學生,以班級為單位報名參加。

十一、  比賽方式:1.團體組:每班派一隊組隊參加,每隊七人(含搖繩),計時三分鐘,以「連續次數最多」為優勝,共進行兩次,成績採計以較優者為最終成績判決。

十二、  比賽用具:由體衛組統一提供跳繩。

十三、  賽制:各組採計時計次,擇優最佳成績頒獎。

十四、  報  名:

1.手續:體育股長以正楷填寫報名單送交體衛組。字跡潦草不予受理

2.團體人數:每隊以七人為限    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 3.報名日期:比賽當天中午填報報名表

       4.報名地點:訓導處體衛組。

十五、  抗議:所有判決以裁判為最終判決。凡對裁判判決有疑義者,由隊長提出,    

     其餘隊員一律不得提出抗議。

十六、  獎勵:1、團體組:各年級團體成績第一名,獎品乙份,參加同學記嘉獎1次,

平時體育成績加1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各年級團體成績第二名,獎品乙份,體育平時成績加一分。

 

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正補充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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